愛心力量 -愛心齊抗疫失業緊急援助計劃
申請細則簡介
(1) 本計劃之目的為資助於2月份起至今因疫情失去工作,而完全失去收入的家庭,提供一次性的生活援助金。
(2) 申請津貼的家庭必須為:
1. 年滿18歲的香港居民 (取得香港居民身分不少於一年)
2. 家庭失去收入,經濟困難(家庭為單位)
符合以下一項要求:
1. 過去持續工作3個月,現時失業1個月或以上 或,
2. 從事餐飲業停薪留職的僱員
*已申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(綜援)計劃人士不例入資助範圍。
**於申請審核期間申請人獲得工作,必須向本會作出申報。
(3) 資助金額:每個家庭 5000元正,每個家庭限領一次,名額200個家庭
(4) 資助申請期及發放津貼
申請期 |
審批期 |
2020年4月8日起 (或善款用完即止) |
2020年4月22日至6月10日或已前 (或善款用完即止) |
(5) 申請人需填妥申請表所有資料,並須將已下資料一併以電子郵遞方式
(如電郵或Whatsapp)遞交,否則其申請將不獲處理。
l 申請表格
l 身份證證明文件
l 申請前三個月家庭成員入息文件
l 解僱證明 或 ,
l 餐飲業停薪留職證明 或 ,
其他(如公司結業的報導)
(6) 申請及批核程序:
1. 提交表格程序,本會將審查申請者提交的文件及入息證明。
2. 經審查文件後,本會將按排「關懷大使」進行家訪/電話訪問。
3. 「關懷大使」進行面談期間,將於面談完結時通知本會秘書處作出即時審批。
4. 如申請獲得批淮,將會安排在 7 個工作天內獲得通知及獲發支票。
5. 完成面談時將被邀請拍攝一條3分鐘內的短片或填寫願望卡,受助者可選擇其中一種方法講述面對疫情
的感受。(影片將不會顯示受助者個人資料及容貌,只限本會用作分享疫情中社會的真實故事,希望喚
起香港人互相扶持的精神)
(7) 申請人在申請表上提供的個人資料,純屬自願。本會並會遵從個人資料(私穩)條例之規定處理相關資料。
(8) 申請人提供的資料亦有機會被法定監管機構查閱,以評核本會運用捐款是否恰當。同時亦有機會向資助津
貼贊助者發放,以作匯報。
(9) 本會將以支票形式發放資助金額,有需要之申請者,向本會索取證明金額來源的文件。
(10) 本會擁有最終審批及決定權。因此,申請人申請之獲發資助批核時間,最終可能有所不同。
(11) 就本會收集個人資料的用途只為舉辦活動及相關行政之用,有關資料並會於活動結束後的兩年內予以刪除。
(12) 援助金審批:援助金設有機制及小組、由各方人士組成,負責資格審批及批出援助金工作。
(均由義工組成,將簽署服務承諾書保障受助者的個人資料)
(13) 解釋權:本會對「愛心力量 - 愛心齊抗疫失業緊急援助計劃」有最終的解釋權及決定權。
(14) 查詢:如有任何查詢請於辦公時間致電:9240 9494
表格下戴:申請表格